(一)個人獎:
本競賽「個人獎」化學科及物理科各取測驗成績前10名,頒發獎金、獎狀及獎品。
金牌獎1名:獎金馬幣1,600元(約新臺幣1萬2仟元)及獎狀乙只。
銀牌獎1名:獎金馬幣1,000元(約新臺幣8仟元)及獎狀乙只。
銅牌獎1名:獎金馬幣600元(約新臺幣5仟元)及獎狀乙只。
成績優異7名:獎品及獎狀乙只。
上述獎項若遇同分增額,其後名次採跳列排序,影響其後順位獎牌名額,則其後順位
獎牌列從缺。
本競賽「個人獎」物理科與化學科前三名發予「清華學院學士班」預錄取許可證明、
免繳第一學年學雜費及入學後獎學金,第四至十名發予「清華學院學士班」預錄取許
可證明、免繳第一學年學雜費,並列入獎學金優先考量名單。獲得預錄取許可證明者
,需於證明期限截止前依「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」或「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」
提出申請。
(二)團體獎:至少有4名學生參賽方有資格獲選為「團體獎」
本競賽「團體獎」化學科及物理科各取「各校前四名考生競賽成績平均值最高者」1名,
頒發獎金馬幣1,600元(約新臺幣1萬2仟元)及獎狀乙只;並頒發獎狀乙只及禮物給帶
隊教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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